English

通知公告

第十二届全面振兴辽宁老工业基地论坛征文通知

来源: 日期:2023-05-05 阅读: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振兴发展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以及在辽宁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促进我省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为实施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提供理论支持和精神动力,省社科联举办2023年辽宁省社会科学学术年会。辽宁大学“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研究基地”将承办“第十二届全面振兴辽宁老工业基地论坛”,此次论坛的主题是“中国式现代化的辽宁实践”。根据《关于举办2023年辽宁省社会科学学术年会的通知》(辽社科联发〔20237)要求,现开展征文工作。    

一、征文对象和成果时间界定    

1.征文对象:省内哲学社会科学理论工作者和实际工作者。  

2.成果时间界定:20226—20236月期间公开或未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或研究报告。  

二、征文内容    

1.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振兴发展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为指导,围绕《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自拟题目。  

2.基础研究重学术前沿和难点问题研究,力求创新理论,指导实践,应用研究重辽宁改革发展实践,要把握全局性、战略性和前瞻性,突出现实性、针对性和操作性。为辽宁实施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提供理论支持和精神动力。  

三、征文受理与评审    

1.本次征文由我基地整理汇总,报省社科联评审。  

2.经评审入选会议成果由省社科联颁发证书,并择优收录入省社科联成果文集和我基地《东北振兴与东北亚区域合作》。  

四、申报材料和要求    

1.提交材料  

1)成果申报表。经作者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审查合格并盖章的纸质材料1份(实名),电子文本2份(实名、匿名各1份,不需盖章)。  

2)研究成果。纸质材料1份(实名),电子文本2份(实名、匿名各1份),参照《成果排版打印格式》。  

3)佐证材料。纸质材料1份(实名),电子文本2份(实名、匿名各1份)。申报成果如有市级以上奖励的,或地市级领导同志批示采用进入决策的,或被公开述评、转载或引用的,需附佐证材料。经作者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审核属实后,纸质材料以复印件形式、电子文本以扫描的形式提交。  

4)申报汇总表。电子文本1份(实名)。  

注:上述材料一律使用A4纸印制,每份单独于左侧装订,切忌将不同材料装订在一起。匿名处理要求不体现作者及其合作者、作者单位名称等相关信息。  

2.提交时间和地点  

1)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625日,通讯地址为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66号辽宁大学经济学院王老师收(邮政编码110036),电子邮箱为lnu2004@vip.126.com  

2)中国知网筛查工作由我基地统一组织,重复率不超过25%  

3.成果要求  

1)征文要符合学术规范,论文字数不超过8000字,研究报告不超过20000字。  

2)每人限报1项成果,1项成果只可向1个申报点申报。论文合作者不超过3人,研究报告不超过9人。  

五、其他    

1.其他未尽事宜按《关于举办2023年辽宁省社会科学学术年会的通知》执行。  

2.学术论坛具体召开时间和方式另行通知。  

3.本通知解释权在论坛组委会。  

   

   

辽宁大学“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研究基地”  

2023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