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各部委、省(中)直各单位,各高等学校,各市社科联,省级社科类社会组织:
为充分激励和调动全省广大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开展学术研究、社科普及、决策咨询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推进全省哲学社会科学事业繁荣发展,更好地为新时代辽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服务,根据《辽宁省哲学社会科学奖成果评奖办法》(辽委办发〔2004〕29号)及有关文件要求,经省委省政府同意,决定组织开展辽宁省第九届哲学社会科学奖·成果奖(2019-2020年度)评奖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哲学社会科学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理论联系实际,聚焦改革发展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围绕新时代辽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加强全局性、前瞻性、针对性研究,为党委政府决策服务,发挥思想库智囊团作用。坚持解放思想、开拓创新,提高哲学社会科学原创能力,推进全省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发展。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优中选优原则,通过评审省哲学社会科学奖﹒成果奖,推进哲学社会科学各领域全面发展,综合实力明显增强,服务辽宁全面振兴能力明显提高。鼓励广大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为辽宁振兴发展服务,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贡献智慧和力量。
二、评奖条件和奖励等级
参加本届成果奖评审的成果,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牢牢把握哲学社会科学正确政治方向,始终站稳政治立场、理论立场,积极为党和人民述学立论,建言献策。
2.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符合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
3.要突出辽宁特色,选准小切口,做好大文章,为我省高质量发提供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
4.要发挥比较优势,选准重大课题,为我国哲学社会科学事业发展贡献辽宁智慧和力量。
5.要注重创新,联系实际,有较高的学术水平或实际应用价值,有良好的学风文风。
6.基础研究。在本学科、本专业某一领域填补某项空白,或者在原有研究基础上有新的建树,或者在某些问题的研究上有科学独到的见解,对学科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
7.应用研究。在研究解决经济社会发展等问题上有创见,对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重大决策的形成具有重要参考价值;为重大现实问题的解决发挥了积极促进作用,并取得了较好社会效益、经济效益。
8.译著符合版权规定,体现原著原意,对促进和繁荣学术交流,对推动我国我省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理论和实践问题研究具有重要参考价值和借鉴作用。
9.古籍整理。翻译、注疏准确,完整保持原作内容,在正本清源上有新贡献,或在史料史实考证上有新发现。
10.科普作品。包括书籍和音像制品与音频视频文件等。宣传普及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宣传普及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党的建设等方面的重大方针政策和成就,宣传普及社会科学基本知识与科学精神、科学态度、科学方法,具有较强的科学性、知识性,文字通俗易懂,为公众喜闻乐见。
成果奖设三个奖级,共300项。其中,一等奖30项、二等奖120项、三等奖150项,内含社会科学普及研究成果不超过10项。
三、评审程序和办法
成果奖评审工作由省哲学社会科学奖·成果奖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省评委会)具体负责。省评委会组建学科评审组,对报送成果进行逐轮评审。申报成果评审程序由资格审查、初评(定量评审和定性评审)、复评和终评等部分构成。终评后,经社会公示、省委省政府批准后,最终确定获奖成果。成果评审采取实名和匿名评审制度、异地评审制度、回避制度和监督制度等。
四、申报工作要求
1.请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严格按照《辽宁省哲学社会科学奖·成果奖评审工作实施细则(2021年修订)》和《辽宁省第九届哲学社会科学奖·成果奖(2019-2020年度)申报办法》相关规定和要求,认真组织做好成果申报和资格审查工作。
2.督促申报者根据论文、著作(专著、译著、校注)、研究报告(已结项成果)、调研报告、科普著作(丛书)和音像制品六种不同形式成果申报要求,认真准备成果申报材料和相关佐证材料。
3.各申报点要安排专人负责受理成果申报、查重率筛查和资格审查工作,对成果进行严格审核把关。成果查重率筛查需通过“中国知网”进行,“文本复制检测报告单”由中国知网统一打印,由其指定的查重人在报告单上签名、盖章(中国知网联系方式:1229003244@qq.com ,16619751699孙国庆;查重经费由各单位或作者本人负责)。论文查重率不得超过20%(不含20%),著作和研究报告查重率不得超过30%(不含30%),均不含自重率。
4.成果评奖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各有关单位要从人力、物力上给予充分保障,并采取多种办法给申报者提供有利条件,使成果申报工作能够按时、有序地进行。
5.申报系统信息录入时间:2022年5月5日0时至5月22日24时整;各申报点资格初审时间:2022年5月5日至5月22日;省中心申报点(省评奖办)受理成果申报时间:2022年5月23日至5月31日(双休日除外),逾期不再受理。
6.辽宁省哲学社会科学奖·成果奖(2019-2020年度)申报系统填报说明等材料可从省社科联网站(www.lnskl.org.cn)下载。
省评奖办联系方式:
024-23268722 赵秀峰
024-23261406 刘春霞
E-mail:sklpjb2014@163.com
联系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和平南大街45号.省社科联学术评价部403室(110006)
附件:
1.辽宁省哲学社会科学奖·成果奖成果申报、资格审查、成果评审流程图
2.辽宁省第九届哲学社会科学奖·成果奖(2019-2020年度)申报办法
3.辽宁省第九届哲学社会科学奖·成果奖(2019-2020年度)申报表
4.辽宁省第九届哲学社会科学奖·成果奖(2019-2020年度)申报成果说明书
5.辽宁省第九届哲学社会科学奖·成果奖(2019-2020年度)申报成果专家评审参阅表[
论文/
著作/
研究报告/
调研报告/
科普著作(丛书)/
音像制品]
6.学术诚信承诺书
7.概要文稿材料要求及模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