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首页  经院概况  学院动态  师资力量  双一流建设  科研工作  本科生教育  研究生教育  学生园地  党建工会 
  学术活动
   
 通知通告 
 最新资讯 
 学术活动 
  学院动态
 
· 余淼杰到经济学院调研指导工作 08-31
· 四川大学经济学院蒋永穆教授应邀作题为... 10-28
· 林木西教授主讲辽宁大学宋则行名家大讲... 10-26
· 经济学院举办“学术研究与发表”系列讲座 10-25
· 经济学院“蒲河青年学术论坛”第一期成... 10-25
 
当前位置: 首页>>学院动态>>学术活动>>正文
  
第十一届全面振兴辽宁老工业基地高峰论坛征文通知
2022-05-11 17:56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振兴发展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促进我省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省社科联举办2022年辽宁省社会科学学术年会。辽宁省区域经济发展研究基地(辽宁大学)将承办品牌学术论坛“第十一届全面振兴辽宁老工业基地高峰论坛”,此次论坛的主题是“喜迎党的二十大 奋力开创辽宁振兴新局面”。根据《关于举办2022年辽宁省社会科学学术年会的通知》(辽社科联发〔2022〕10号)要求,现开展征文工作。

一、征文对象和成果时间界定

1.征文对象:省内哲学社会科学理论工作者和实际工作者。

2.成果时间界定:2021年6月—2022年6月期间公开或未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或研究报告。

二、征文内容

1.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振兴发展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为指导,围绕维护国家“五大安全”,建设数字辽宁、智造强省,“一圈一带两区”建设等自拟题目。

2.基础研究重学术前沿和难点问题研究,力求创新理论,指导实践,应用研究重辽宁改革发展实践,要把握全局性、战略性和前瞻性,突出现实性、针对性和操作性。为辽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提供理论支持和精神动力。

三、征文受理与评审

1.本次征文由我基地整理汇总,报省社科联评审。

2.经评审入选会议成果由省社科联颁发证书,并择优收录入省社科联成果文集和我基地《东北振兴与东北亚区域合作》。

四、申报材料和要求

1.提交材料

(1)成果申报表。经作者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审查合格并盖章的纸质材料1份(实名),电子文本2份(实名、匿名各1份,不需盖章)。

(2)研究成果。纸质材料1份(实名),电子文本2份(实名、匿名各1份),参照《成果排版打印格式》。

(3)佐证材料。纸质材料1份(实名),电子文本2份(实名、匿名各1份)。申报成果如有市级以上奖励的,或地市级领导同志批示采用进入决策的,或被公开述评、转载或引用的,需附佐证材料。经作者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审核属实后,纸质材料以复印件形式、电子文本以扫描或拍照的形式提交(不要用PDF格式)。

(4)申报汇总表。电子文本1份(实名)。

注:上述材料一律使用A4纸印制,每份单独于左侧装订,切忌将不同材料装订在一起。匿名处理要求不体现作者及其合作者、作者单位名称等相关信息。

2.提交时间和地点

(1)所需提交材料均可从辽宁大学经济学院网站(http://econ.lnu.edu.cn)下载。

(2)申报截止时间为2022年6月15日,因疫情防控要求请先提交电子版材料,电子邮箱为wanglu@lnu.edu.cn。纸质版材料提交时间和方式另行通知。

(3)中国知网筛查工作由我基地统一组织,重复率不超过25%。

3.成果要求

(1)征文要符合学术规范,论文字数不超过8000字,研究报告不超过20000字。

(2)每人限报1项成果,1项成果只可向1个申报点申报。论文合作者不超过3人,研究报告不超过9人。

五、其他

1.其他未尽事宜按《关于举办2022年辽宁省社会科学学术年会的通知》执行。

2.学术论坛具体召开时间和方式另行通知。

3.本通知解释权在论坛组委会。


附件【3.成果申报汇总表.xls已下载
附件【2.成果排版打印格式.doc已下载
附件【1.成果申报表.doc已下载
关闭窗口

辽宁大学经济学院  地址:沈阳市沈北新区道义南大街58号
电话:86-24-62602458 邮编:110136
ICP备案号:
辽ICP备05001361号